关于原告许华锋、蒲庆林、南京方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秦引林、颜培玲,第三人南京运禾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23-2078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20783号
秦引林、颜培玲、南京运禾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华锋、蒲庆林、南京方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许华锋、蒲庆林、南京方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南京运禾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份回购价款3600.0875万元(自2015年12月23日起,暂算至2023年10月31日,实际应计算至股份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按照年利率10%标准计算);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送达公告
更多03.24
2026
01.0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