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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南京市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开庭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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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0650号

王勇: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爱解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 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在未出资50万元范围内就南京若不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8万元服务费对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请求判令被告就原告预交的(2020)苏0105民初6237号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720元对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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