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3578号
南京派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派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邺第一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健琦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王健琦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135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王健琦撤诉处理。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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