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932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告刘晶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孙卉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9点半第十九法庭开庭。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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