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郑宇与被告南京洁立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钱万明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4
浏览次数:1,422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2793号

南京洁立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钱万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宇与被告南京洁立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钱万明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 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南京洁立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法律顾问服务费30000元,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判决被告钱万明对上述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人民法院判决后将预收诉讼费退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八月四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