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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余雅文诉被告五矿物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严红云、有智慧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1,438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5民初5042号

严红云:

   本院受理原告余雅文诉被告五矿物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严红云、有智慧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被告有智慧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54/725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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