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9268号
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瑞与被告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你单位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王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两被告退还原告6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二月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更多03.24
2026
01.0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