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 苏0105民初2093号
陈伟:
本院受理原告袁洁诉你、南京市高淳区中合惠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南京市高淳区中合惠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05民初2093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5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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