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肖奇与被告被告江苏南大安高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融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1,60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05民初4369号

江苏南大安高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融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肖奇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自2021年4月至8月在职期间工资共计41293.87元;2、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2020年度暂扣未发放的工资共计10000元;3、判令被告2作为混同用工用人单位支付原告2020年9月-2021年7月28日为被告2垫付的款项中未报销款共计138532.78元;4、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按预期利息从2021年9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LPR标准;5、判令被告2作为混同用工实际用人单位对原告的劳动债权(2021年4月-8月在职期间的工资共计41293.87元、2020年度暂扣未发放的工资10000元、2020年9月-2021年7月28日为被告2垫付的款项中未报销款共计138532.78元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