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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闫亚磊诉被告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陈朝兵、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1,357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8685号

陈朝兵:

本院受理原告闫亚磊诉被告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你、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沈阳军鼎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5民初8685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0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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