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18839号
李若馨:
本院受理原告郑忠魁诉你及南京桦霆海贸易有限公司、查强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南京桦霆海贸易有限公司、查强荣对判决不服,于2023年5月23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南京桦霆海贸易有限公司、查强荣提出上诉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2)苏0105民初1883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并依法予以改判;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二○二三年六月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张佳利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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