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梁燕、余林茂、沈慧娟与被告成春林、张广宇、第三人南京市玄武区贝缇医疗美容诊所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2
浏览次数:1,405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9550号

张广宇、南京市玄武区贝缇医疗美容诊所:

本院受理原告梁燕、余林茂、沈慧娟与被告成春林、张广宇、第三人南京市玄武区贝缇医疗美容诊所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南京贝缇诊所股权转让协议书》自2022年3月19日起解除;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二股权转让款116667元、赔偿损失款合计111635元及资金占用费(以228302元为基数,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4倍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计算);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三股权转让款38889元、赔偿损失款合计20295.79元及资金占用费(以59184.79元为基数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4倍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计算);4、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依法维权承担的律师费损失17000元;5、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