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1019号
南京圣柏亚家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尚杰优品家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193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19346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2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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