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5民初8565号原告南京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缤润汇购物中心诉被告南京北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爱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王文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05民初8565号
南京北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爱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王文明: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缤润汇购物中心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南京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缤润汇购物中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二、三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2年12月2日解除;二、请求判令被告二、三依约办理商铺交还手续、恢复原状、办理证照迁出手续;三、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管理费、电费1161109.5元;四、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按照拖欠的租金、管理费、电费自违约之日起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五、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8杨法官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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