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都美竹与被告南京时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271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4639号

南京时光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都美竹诉你肖像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履行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都美竹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删除其微信公众号《不山大叔:ouba798》文章《吴亦凡强奸案已审,终于正式宣判了! 》一文;2.判令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不山大叔:ouba798》上连续一个月向原告赔礼道歉 (内容须经法院或原告审定)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支出共计15,000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 719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