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2074号
李根:
本院受理原告詹仁金诉被告李根、南京鸿足生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詹仁金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5民初2074号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9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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