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卞赛华与被告建邺区彩靓服装店、邢红英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1,318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3617号

建邺区彩靓服装店、邢红英:

本院受理原告卞赛华诉你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卞赛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购买衣服的费用927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2781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25)8678053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