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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张敏与被告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智明汽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1,627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11174号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智明汽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敏与你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初11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张敏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予以免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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