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11854号
南京市园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美仑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单春阳与你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05民初118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单春阳撤回起诉。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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