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10552号
封必祥:
本院受理原告黎明诉你、李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黎明提交的(2021)苏0105民初10552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678053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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