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2061号
南京瑞宝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蒋健冬与你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蒋健冬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120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蒋健冬撤诉处理。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0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送达公告
更多03.24
2026
01.0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