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4834号
南京亦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欣诉被告张志强、周洋帆、陈建华、第三人南京亦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5民初14834号案件的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53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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