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0718号
张君:
本院受理原告邓慧与被告张君、南京市建邺区恩嘉琪房产中介服务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5民初107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邓慧撤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8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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