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苏湘诉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新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次数:1,357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0811号

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新贵:

本院受理原告苏湘诉被告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新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现依法向南京红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汪新贵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三个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返还房屋租金131400元、物业费9600元、押金21900元、装修款25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赔偿搬迁费5000元,律师费15000元;以上2项共计2579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