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李昌华与被告南京东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1
浏览次数:1,580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苏0105民初12328号

南京东腾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华诉你、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李昌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工程款292000元及利息(利息29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6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