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李玮与被告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1,41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1736号

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玮与被告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与被告一之间《天使汇成长方案协议》和《鱼小姐姐微咨询成长陪伴》二份协议已解除;2、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服务费166798.55元,并以166798.55元为基数,自生效判决确定的退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的标准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实际付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得上述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19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