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赖坤德与被告宣城陌甜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1,288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4926号

宣城陌甜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赖坤德诉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原告赖坤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特许加盟合同书;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退还原告已付的特许经营费140000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原告依法维权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4565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025)8678028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