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刘爱平与齐玉德、福建人力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367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8992号

齐玉德:

本院受理原告刘爱平诉你、福建人力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流程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刘爱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上述被告支付给原告医疗费:16925.19元,住院伙食补助800元。原告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待伤残鉴定意见书出来后一并主张。2、本案的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0、(025)8357717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