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7670号
南京威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5民初767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常州苏高商贸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9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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