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828号
赵宏虎:
本院受理原告陶龙与被告赵宏虎、安徽智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0105民初8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陶龙撤诉。案件受理费178元,减半收取89元,由原告陶龙负担(已缴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8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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