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105民初20678号原告瞿广林诉被告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绿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20678号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绿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苏0105民初20678号原告瞿广林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其欠付的工程款24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000元(暂定,以24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元(暂定,以24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0000元;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5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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