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17223号
南京标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斑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等。原告成都斑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元人民币,包括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产生的合理费用;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3、被告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刊登赔礼道歉声明;4、被告立即删除涉案的侵权作品《悲剧|卡塔尔世界杯上千建筑工人死亡,又是赶工期惹得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南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
联系电话:(025)8678028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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