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网站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关于原告周泽钱与被告陈中刚、马亚霜、苏州兆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管辖异议申请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1
浏览次数:453
字号: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5民初12822

陈中刚、马亚霜:本院受理原告周泽钱与你们、苏州兆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异议申请书。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1. 本案起诉状显示:原被告均居住在苏州市高新区,非贵院管辖范围。 2. 本案事发地在苏州高新区,非贵院管辖范围。 3. 原告所提交合同第六条显示:协商不成由原告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管辖,交由苏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八月一日

联系电话:(025867808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26号南湖人民法庭


智慧庭审操作手册
调解平台操作手册
微博
官方微信
诉讼费
计算
建邺
智慧庭审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