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5727号
南京慕特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邱来全诉被告南京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慕特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南京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于2022年8月9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联系电话:(025)83577283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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