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5民初12424号原告品质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05民初12424号
南京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苏0105民初12424号原告品质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020822.2元,以及支付以2020822.2元为本金,自2023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5月6日,利息为:24249.87元);2、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诉讼请求1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以上暂计:2045072.07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14时15份(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54、8357725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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