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05民初2217号
南京嘉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高玄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二O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电话:(025)83577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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