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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牵头,区法院等多部门联动,建邺区探望权保护机制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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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以“儿童本位”为核心的建邺区探望权保护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在建邺法院举行。

建邺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彬、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方兴宇出席仪式并致辞,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建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及成员单位联络员、部分媒体记者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建邺法院副院长张乾良主持。

建邺区探望权保护联动机制,是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由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建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构建,聚焦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探望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堵点痛点,是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构建和谐亲情关系的全新尝试。

力量联合

联动机制工作组设在区法院,组员由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特邀专业心理咨询师同步参与,实现从单一到联动的力量联合。

多元解纷

通过诉前调解、诉讼审理、家事调查、法治宣传、公安协查、心理疏导等,以多元的方式方法促进探望权纠纷的妥善解决。

全程跟踪

不断延伸职能,以非诉化解、诉前调解、庭审感化、判后督促履行等环节的工作,形成探望权纠纷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司法保障机制,实现从阶段化解到全程化解的转变。

通过对近年来受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的梳理,显示在探望权纠纷中,父或母一方以另一方阻扰行使探望权为由起诉的多达60%,约42%的被告一方在答辩中明确表示不让探望或中止探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互有抵触情绪,往往不愿做调解处理,多数时候由法院用判决形式确定,但判决往往过于刚性,无法最大限度的兼顾双方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

探望权的执行也是一大难题。与财产权相比,探望权是当事人实现亲权的一种方式,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抚养一方的阻挠、不配合,导致双方难以对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达成共识,甚至发生强行带离子女、人身伤害的情况,导致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联动机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强调探望义务本位,探望权利次之,是法院家事审判和各部门职能保护叠加效应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联动机制开展探望权纠纷的非诉化解、诉前调解、审理执行及后续跟踪回访等工作,有效维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我们审理过的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中,被告强行把女儿带走藏起来,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社区及派出所了解情况,并亲自上门给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同时告诉被告隐匿小孩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积极配合参加诉讼。在社区民警、妇联干事等配合下,被告几天后就将女儿送回原告处,最终在法官组织下,此案圆满调解。”民一庭庭长李晓燕说道,在前期探索构建联动机制的过程中,通过成员单位努力,已成功化解多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探望权纠纷化解已不仅是家事案件的难点、家事矛盾的焦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医点。探望权的保护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是否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并对社会道德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张乾良副院长说道。

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一个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共同推进的工作,关乎整个社会的综合治理、和谐建设与文明进步。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多重保护,强调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家庭教育被纳入法制化轨道,家事上升为国事。

建邺区探望权保护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将以此为契机,加强配合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更加注重情、理、法的有机融合,给未成年人创造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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