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还款”的背后暗藏怎样的玄机?申请执行人为何会拒绝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又是什么促使被执行人决定一次性履行?这场债务纷争究竟是如何解决的?锁定今日执行频道,…………
无动于衷的执行态度
于某与南京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该公司拒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劳务费13万余元,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南京某建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遗憾的是,所有努力均如石沉大海,该公司对此采取置若罔闻的态度,既不主动申报财产,亦不采取任何措施协商解决债务,企图一躲了之,其逍遥事外的自如姿态令人惊诧。
经执行,仅扣划到银行存款1.2万元,余款看似遥遥无期。
别有所图的还款方案
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为股东之一;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将注册资本从600万元减至10万元,且均未实缴。后,于某申请追加未缴纳出资的黄某等三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院予以立案审查。
收到法院的听证传票后,黄某一改往日消极态度,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解决债务,但以公司存在经营困难等为由,要求分期履行。在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沟通后,黄某最终给出的方案是:分三期付清剩余款项。
然而,在看似解决问题的背后,黄某也提出了附带条件,要求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于某认为,该公司存在恶意减资情形,着实让人不敢相信其会按期履行,并表示这是黄某的空头承诺,如解除强制措施后,黄某便如脱线的风筝,恐怕以后再也难寻其踪迹。因协商无果,执行干警告知,追加听证如期召开。
悬崖勒马的圆满执结
听证当天,黄某以在外地出差为由未到庭,而是委托林某作为代理人出庭。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听证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听到于某追加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后,林某的脸色明显有点异常。
或许是执行干警的法律释明,让林某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亵渎性,明白拖延、诡辩、耍小聪明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等,林某在听证过程中突然说了一句话,“我们今天把钱一次性付了,能不能不追加了?”
经双方对账,该公司还应支付12万余元劳务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经过短暂的等待,远在外地的黄某代公司向法院账户转款12.3万元,付清了余款和执行费,该案执行完毕。后,于某撤回了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本案的顺利执结,不仅体现了法院公正高效、动真碰硬的司法作风,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试图以钻空子、打马虎眼或假意周旋来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法院会穷尽司法举措努力让每一项胜诉权益都得到坚实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