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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美法官—杨浩
发布日期: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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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位青年法官,他一直把文天祥《正气歌》中的这两句名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将一身浩然正气融入审理的每一个刑事案件,用一次次公正的审判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守卫一方稳定安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了恪尽职守、秉公办案、铁面无私、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形象!他,就是刚刚获评“南京最美法官”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优秀共产党员杨浩!

见到80后的杨浩,第一印象是清秀、亲切与儒雅的,不高不壮的身材,一张喜笑的娃娃脸,一双真诚的大眼睛,一副知性的黑眼镜……但这个看上去很秀气温和,甚至有点腼腆的青年法官,身上却有着一种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鲜明性格,有着一股不畏强暴、不惧黑恶的“硬气”劲儿!面对各种黑恶势力,他勇于挺身而出,敢于亮剑斩邪,成为了当地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闻风胆寒、心存畏惧的“铁面法官”!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身为刑庭副庭长的杨浩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承办了王某、葛某等11人犯罪集团聚众斗殴案。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于南京城郊结合部的油坊桥地区,在经营房屋转租过程中欺行霸市,强行收取水电费、强扣租户押金,并多次聚集恐吓、殴打承租人员致多人受伤,当地租户仅报警就达一百多次,还有许多被害人敢怒不敢言,产生了极大的心理恐慌,成为了当地群众深恶痛绝的一块“心病”!

这起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邺区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多达11人,犯罪事实多、证据多,案情十分复杂。面对气焰嚣张、恶迹累累的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杨浩拿出了他那股“硬气劲儿”,下定了啃下这块“硬骨头”的决心,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一页一页地仔细阅看厚达23本的卷宗材料,一丝不苟地做好审理准备。期间,他依法将四名犯罪嫌疑人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之后,又经过连续长达11小时的艰苦庭审,最终查清了所有犯罪事实,形成了30余页的判决书,依法从重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葛某各有期徒刑4年6月,另有多名成员也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宣判之后大快人心,当地租户和群众纷纷拍手称赞法院判的好,为油坊桥铲除了一大“恶瘤”!

王某、葛某这股恶势力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长期笼罩在油坊桥的一片乌云被驱散了,但杨浩却没有停下思索的脚步……因为,他通过审理该案发现油坊桥地区在二手房租赁和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不少漏洞和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那么就还可能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就还可能出现其他黑恶势力犯罪。

于是,杨浩认真梳理分析了发现的漏洞与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建邺公安分局及当地派出所发出了《加强管理防微杜渐》的司法建议,提出对该地区二房东及缓刑执行人员要加强管理、对恶势力要打早打小等建议,得到了当地公安及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回应,后续出台和推行了一系列加强管理防范的举措,使油坊桥地区二手房屋租赁市场和社会治安秩序有了极大改善,从根子上铲除了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因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审判业绩突出,杨浩被评为“2018年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也是对他扫黑除恶工作最好的褒奖与认可!

杨浩,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如同秋风扫落叶般的铁面无情、毫不手软,但他对人民群众却始终饱含着一腔暧暧的真情,这份真情让原本使人感觉冷冰冰的刑事审判顿时变得温暖起来,而他因此也成为了群众口口相传的“暖心法官”。

在多年的办案历程中,杨浩总会说一句话“犯罪分子虽然犯了罪,但他们也有人权,必须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2016年的一个中午,杨浩接到江宁某街道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该街道的一位老人已病危将逝,其独子李某正是他所办案件的被告人,老人想见儿子最后一面,希望能让李某取保候审。接到电话后,杨浩陷入了沉思与矛盾之中:一方面,李某系寻衅滋事的累犯,依法应判处实刑,完全可以不准许取保候审。但另一方面,病危老人去世前的最后这点请求完全符合人之常情,如果不让李某取保候审尽最后的孝道,那老人将会伤心绝望地离开人世,而这也必然不利于李某今后的改造。

面对法律规定与人性化执法的冲突,杨浩没有简单选择“不准许取保候审”这一无需承担任何风险的处理方式!为了了却病危老人的最后心愿,为了利于李某今后的教育改造,他勇于担当负责,当天下午就赶到江宁上门核实确认了李父的病情,并请街道社区提供了书面情况说明。随后,他又立即向院领导汇报请示,经慎重讨论研究认为,鉴于李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其家中情况又确属特殊,可以暂时变更强制措施。当天傍晚,杨浩就对李某做出了取保候审十天的决定,让其回家见老人最后一面。接到这个决定,李某激动地向杨浩和法院表示感谢,并泪流满面地说“没想到法院还能让他尽孝见老父亲最后一面!”

取保候审的第十天,料理完老人后事的李某手捧锦旗,在亲属及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准时归案,锦旗上写着“人性执法、温暖人心,感谢党恩、重新做人”。三年过去了,当年被判刑十个月的李某早已刑满释放。经过走访社区了解,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违法犯罪,用实际行动履行了自己的承诺,而这个充满“人情味”的审判故事也被当地的老百姓传为佳话。

杨浩对悔罪改过的被告人是有“人情味”的,对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更是“呵护”有加,他常常说的另一句话是“被害人是受害者,我们能帮他们就多帮他们一点儿!” 2014年1月,建邺区兴隆大街一处群租房因电路故障引发火灾,被告人周某某犯失火罪被公诉到法院,而58户财产受损的被害群众也随之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案件到了手上,面对众多被害群众一张张因遭受巨大损失而焦虑焦急的面孔,杨浩一头扎进了案件里。一方面,他立即想方设法调查被告人周某某的财产线索,并在案发所在地街道的协助下,成功将周某某存在街道的15万元赔偿款移转至法院;另一方面,他语重心长地对周某某进行教育引导,敦促其知罪认罪并尽最大努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之后,他耐心组织被害群众分批与周某某进行调解,最终58户被害群众均与周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共计获赔161.24万元。看着被害群众们拿到赔偿款后紧锁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杨浩如释重负,多日来的满身疲惫一扫而空!

这起群体性案件的妥善处理,及时挽回了58户被害群众的损失,维护了社会稳定,产生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南京市委《南京快报》专门编发简报宣传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无论是法院的同事们,还是检察院、公安以及律师等同行们,对杨浩都有一个很“一致”的感觉和评价,就是他在审理案件时“底气”很足,许多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交到他手上,每次都能被他顺利“攻克”!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这份“底气”的背后,是杨浩十数年如一日对审判业务的执着“钻研”!特别是担任刑庭副庭长之后,他难得有的一点休息时间都用到了学习研究最新的刑事法律法规、最前沿的刑事理论文章、最典型的刑事裁判案例上。多年来的刻苦“钻研”,让他成为了刑事审判业务的“尖子”,使他有更足的“底气”把一件件复杂难啃的“骨头”案件办成“铁案”。 

凭着这份“钻业”的底气,杨浩攻克了一起“互殴”与“防卫”区分认定的刑事难案。2015年,他承办了一件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翁某某与余某因劳务纠纷发生争吵,后余某伙同多人闯入翁某某宿舍内对其进行恐吓拖拽、扇耳光和围殴,被打受伤的翁某某在反抗中持碎酒瓶刺伤了余某、邵某某。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翁某某同余某等人在互殴过程中致人受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 

经过开庭审理,杨浩深入研究分析案情后认为,不管是殴斗还是防卫,通常都呈现为互殴的场面,简单以伤害结果来认定各自责任显然不妥。本案中,被告人翁某某夜间在自己宿舍休息,余某带人闯入宿舍进行言语恐吓并拳脚相加,被告人翁某某出手反抗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翁某某使用极易致人严重伤害的碎酒瓶刺向对方头面部、颈部等要害部位,致使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则属于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过当。因此,杨浩以防卫过当依法对翁某某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该案判决定性准确、量刑恰当,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得到了辩护律师、检察院的一致认可与点赞!

也正是靠着这份“钻业”的底气, 2016年以来他年均办案数、审结疑难复杂案件数均居全庭第一,所办结的754件案件,无一超审限、超期羁押,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4.43%。在全国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他第一个“吃螃蟹”成功审理了建邺区第一例刑事速裁案件和认罪认罚案件,并探索了现场查获型案件“一步到庭”审判模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庭结案,相关经验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专题研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为建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立下了首功!此外,他还精心审理了南京第一例经刑事司法程序处理的某物资公司非法占用耕地案,入选“2015年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妥善审理了“维权律师”、境外媒体持续炒作的江心洲吴某等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等等。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十余年来,杨浩以一身浩然正气公正高效地审结了一个又一个案件,赢得了一项又一项荣誉。面对这些成绩,新征程中的他从没有停步不前,更没有满足松懈,只感到身上的责任与担子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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