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一男子想购房却没能摇上号,于是给某中介工作人员交了一笔 " 打点费 ",想从 " 内部渠道 " 购房。结果,这房子没买到,钱也要不回来了。近日,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决该中介工作人员归还这笔 " 打点费 ",但因该男子想通过 " 歪路子 " 买房,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法院认为其利息损失应自行承担。
2021 年 3 月,市民王先生想购买位于河西的某楼盘新房,可几次参加摇号都没能摇中。后来,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小张称她有 " 门路 ",可以通过开发商的高层领导购买到 " 内部留房 ",但王先生需要先支付 30 万元用来 " 打点关系 "。
王先生心动了,就以中介费的名义向小张支付了 30 万元。可开盘后,他并未买到房子。就在王先生准备向小张问个究竟时,发现她已经联系不上了。
王先生意识到被骗,来到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退还 30 万元,并赔偿占用资金期间所造成的利息损失。
法院认为,王先生请托小张购买所谓的 " 内部留房 ",破坏了正常的销售秩序,损害了其他购房人公平购房的机会,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小张取得的 30 万元,应当返还给王先生。但因双方均有过错,利息损失应由王先生自行承担。
近日,建邺区法院判决小张退还 30 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买房时要擦亮眼睛,切莫相信所谓的 " 内部渠道 "" 预留房源 ",谨防 " 房钱两空 "。市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注意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别动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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