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队友路飞挂,一个队友自瞄挂,一个队友隐身挂,要不是我开着大炮挂,这游戏都没法玩!”经常玩网络游戏的人可能对“外挂”一词不会感到陌生,通过“外挂”这种作弊程序,游戏玩家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游戏人物的战斗能力,获得“见谁灭谁”的成就快感。
正是玩家的这种需求给了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未经游戏开发商的正规授权,在网络上非法售卖网络游戏外挂程序,以获得一定非法收入。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31日至5月2日间,被告人周某通过某网络售卡平台销售某军事竞技游戏“小姨子”外挂卡密,共计销售19102人次,仅仅一个月间,得款人民币34万元。
经鉴证,上述外挂卡密涉及的外挂程序具有避开游戏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游戏中数据的功能。
法院判决
被告人周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告人周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不法分子售卖的外挂程序具有避开游戏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游戏中数据的功能,是一种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法程序,其本身就使电脑运行存在安全漏洞。
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将病毒伪装成外挂进行恶意传播,一旦用户选择信任运行了该文件,用户电脑上的文件将可能受到此类恶意程序的攻击,电脑上存储的用户个人信息资料也将可能被盗取。
因此,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的行为势在必行。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网上售卖网游外挂的行为明确被法律所禁止,邺小法希望广大游戏玩家遵守游戏规则,增强法治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网络兜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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