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曹斌铭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又称“爱福家”“爱晚系”案件,以下简称“爱晚系”案件)涉财产部分,我院依法立案执行,依法有序推进涉案资产处置、资金归集、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等工作。自2024年1月起至今,已多次通过微信“建邺法院爱晚系损失登记核实系统”小程序开展了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并进行了两次损失资金清退。现就已执行到位资金进行第三批次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损失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金额确认、并填写收款银行卡号的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
以下人员暂不列入本次清退范围:
1.未参与损失登记核实的集资参与人;
2.已参与损失登记核实,但未对损失金额确认及未填写收款银行卡号的集资参与人;
3.个别地区法院已自行清退的集资参与人;
4.其他与“爱晚系”案件有关的人员。
对于未纳入本批次清退范围的集资参与人,其合法权益将依法保留,待完成损失核实和确认后,将按照同比例予以清退。
(鉴于杭州地区法院对当地部分集资参与人已提前清退,本次清退时,将予以按比例扣除)。
本次资金清退比例为3%。
本次清退金额为:集资参与人在损失登记核实中确认的损失金额乘以资金清退比例。
本次清退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起。
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清退资金将直接汇入集资参与人在微信小程序中填写的其本人收款银行卡账户内(集资参与人去世的,清退资金汇入参与损失登记核实的继承人收款银行卡账户内)。
如遇集资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清退的,工商银行将采取开立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方式予以清退。
1.本案中涉案资产处置变现资金、各地归集资金等,全部纳入清退资金范围,依照确定的清退比例进行统一清退。
2.本次资金清退采用银行汇款等方式进行,我院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窗口。
3.因资金清退为跨行转账、涉及人数较多,清退款到账时间会有差异,具体到账情况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及时查账。
4.对于开立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方式清退的,集资参与人(含继承人)收到我院短信通知后,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附近任一家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5.因集资参与人在微信小程序中填写的银行卡信息错误等造成清退失败的,我院将通过短信告知。集资参与人收到“资金清退失败”短信提醒后,尽快登录微信小程序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收款信息”栏核对、修改银行账户信息。
6.集资参与人可登录微信小程序,进入损失登记核实进度页面,点击“资金清退”后方【查看】按键,可以查看此次资金清退的方式、金额。
7.集资参与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爱晚系”专班联系,电话025-84465339。
8.集资参与人应提高警惕,防范电话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更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9.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目前尚有部分资产正在处置,我院将根据处置结果适时推进下一阶段资金清退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