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对涉及民生权益的系列案件,坚持前端发力,通过示范执行、执前督促等方式,充分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示范引领作用,最大限度激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意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程序之外。
对诚信者,给予生存空间!
张某等15人与南京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因该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张某等15人申请强制执行,合计10万余元。经向张某等人了解情况,建邺法院得知,南京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暂不具备给付能力,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并未逃避,而是一直与劳动者保持良好沟通,并通过多种渠道努力筹款。针对这种情况,在征询张某等人意见后,建邺法院决定采取示范执行的方式,先行立案执行张某的一件,既传导压力,又释放善意。
释法明理后,多人进行担保!
经查,南京某公司果然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干警约谈向某,释明自动履行的正向意义,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讲解下,向某深受感动,当场承诺以其名下位于外地的一套不动产提供执行担保,并喊来合作伙伴林某,由林某提供部分担保责任。
未曾想——他们不愿意提供担保了!
几天后,向某告知执行干警,他和林某不愿意提供执行担保了。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告知相关法律后果时,向某话锋一转,说:“我回去考虑了一下,发现提供房子作为担保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公司无法结清债务,最终还是需要拍卖房子,这个过程太漫长。张某他们跟了我这么久,我知道他们的不易。我和老林四处向亲戚朋友借款,只筹集到10万元,还差1000多元。你们能否帮忙协调,让老张他们每人稍微减少一些款项,就算是给我一个面子了。”
经执行干警沟通,张某等15人都理解公司及向某的难处,纷纷愿意放弃部分款项。后,向某按约向法院账户转款10万元,该15件案件执行完毕。
示范执行+执前督促这种工作方式,既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引导那些暂时陷入困境的诚信被执行人积极偿债、重获新生!
下一步,建邺法院将继续加大正向激励措施适用力度,让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还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