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交钱打点就能进入心仪的学校?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很多家长不惜花大价钱“托关系”给孩子办入学。
南京市浦口区张某的女儿,今年上幼儿园。夫妻俩想让孩子进公办幼儿园,却因不符合要求被刷了下来。没多久,男子孙某通过微信主动联系他,提出可以帮助小孩上公办幼儿园,并以此为由向原告索要5万元,可结果却让夫妻俩大失所望。
案情回顾
张某想将孩子送到某公立幼儿园上学,通过报名手续,孩子不幸被刷,妻子将孩子不能上学的忧虑之心吐露至朋友圈,男子孙某通过微信主动联系张某妻子表示认识人,可以帮助完成“心愿”。
“我有门路,能帮你孩子上这所学校,但是有偿的,要5万元。”听到孙某信誓旦旦的保证,张某不疑有他,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2万元和向他人借的3万元共5万元整,立刻委托了其帮忙办理孩子入学的事务,双方还签订了《委托协议》。
随着暑期时间越来越近,“入园通知书”却迟迟未到,张某意识到此事多半是被骗了,于是向其索要协议承诺归还的5万元,孙某起初爽快答应,但后来以各种理由躲避张某,拒不还款。故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原告张某向建邺法院主张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提供了委托协议等证据予以证明,可以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因原告委托被告的事项为帮助其小孩上公办幼儿园,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故协议应属无效。
因此,原告支付给被告的款项,被告应予返还。原告要求被告返还5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不少家长“找门路”“托关系”,几番打点让孩子进名校,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殊不知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严重扰乱了教学秩序及社会秩序,更损害了其他循正当途径入学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孩子入学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依法依规,通过正规渠道报考学校,那些拍着胸脯向你保证只要肯花钱就能找到门路入学的,千万不要轻信!不仅造成自己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耽误孩子入学,那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