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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要用学习来点亮! 建邺法院成功举办第一期青年研学沙龙
发布日期: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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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建邺法院通过制定青年干警人才库工作计划、青年干警研学沙龙计划等一系列举措,不断促进青年干警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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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建邺法院第一期青年研学沙龙成功举办。院党组书记、院长盛皓,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革联,全院青年干警参加沙龙活动。

本期沙龙主题为“《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及裁判说理进路——基于179份二审裁判文书的研究”,由建邺法院青年干警人才库第一组成员主持。

分享

两个月的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

朱义以“格式条款案件司法实践现状及问题分析”为题,介绍了《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相关内容的新变化及体系特征,分析了近四年来我市179份格式条款相关判决书的裁判现状,提出当前裁判中存在的说理笼统、分析不到位、提示说明义务标准不明致使二审改判率高等问题。

高洁分享了对“提示说明义务的证明标准”的学习及思考。经分析案例发现,当前,因格式条款提供方无法举证证明其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而败诉的案件占83.9%,明确提示说明义务的证明标准对法院审判实践和市场主体行为规范都具有重要作用,应当从文件的外形,提请注意的方法、时间和程度等方面来明晰证明标准。

曹琼琼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规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格式条款内容规制的必要性是基于认知科学和法经济学对有限理性和缔约成本的研究成果。在对格式条款进行内容规制前,首先应当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属于可以被规制的范围,在进行效力认定时,可以借鉴任意性规范或行业草案等对格式条款是否打破给付均衡进行判断。

楼易芸介绍了自己对“格式条款裁判说理的逻辑与层次”的思考。她通过几份判决书展示了裁判中存在的说理笼统、条理不清的问题,提出了对格式条款的裁判应当遵循《民法典》所规定的基本逻辑,即应当按照“格式条款认定——格式条款是否订入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存在歧义——格式条款是否有效”进行说理,并探讨了每个步骤的说理方法。

讨论

观点的自由表达和碰撞

第一组成员选取了两篇最高院再审改判案例,宋玲、李霓、李莎郦、杨天、张萌等青年干警人才库成员围绕案例中存在的格式条款效力认定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展望

青年干警应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

张院长对沙龙活动进行点评:本次沙龙活动是对老问题的新研究,通过对大量二审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进行了理论深挖,沙龙内容兼具理论深度和实践针对性,展示了建邺法院青年干警的风采。下一步,希望青年干警能够继续深挖实践难点,重点围绕格式条款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把握等问题,提出具体的实践对策,将零碎的学习体会转化为系统性的理论成果。青年干警要牢固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审判”的理念,不断增强自身的调研能力,持续为建邺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盛院长对沙龙活动进行总结,并对青年干警成长提出希望:

青年干警是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法院工作的未来在青年。当前,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既面临着难得的建功立业的机遇,也面临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时代使命。青年干警要做一个有担当、有追求、肯历练的人,在工作中要以长远的目标激励自己,不断拓展视野、提升能力,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会当凌绝顶”的自信和“滴水能穿石”的定力,持之以恒地下功夫,争取成长为一名“精英型”法官,为新时代法治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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