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法院再次收获由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一枚。该当事人当日特地从湖北武汉赶来,专程感谢执行法官的敬业付出,为其执行追回工资。
广告公司拖欠工资 判还后却拒不履行
2017年4月1日,原告冯某入职南京某广告公司,从事运营工作,工资标准为每月8500元。2019年3月29日,冯某离职,此时公司尚欠其工资两万余元,且一直未实际支付。故冯某向建邺法院起诉要求南京某广告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
经审理,建邺法院判决南京某广告公司支付拖欠冯某的工资合计24505.07元。判决生效后,南京某广告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故冯某向建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案公司停止经营 执行法官转变思路
执行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立即履行,但被执行人既未如实申报财产又未按期履行判决。
经执行法官调查询问,被执行人南京某广告有限公司现已不再实际经营,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开始调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相关线索。
经调查,王某名下在南京市栖霞区有一房产,执行法官随即组织警力,于2021年1月21日清晨前往该处房屋拟对王某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到达目的地后,该住所大门紧闭且敲门无人应答,门上贴有催缴水电、燃气费的通知单,执行干警无奈之下张贴传票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指定时间内前来法院,但王某并未按时到庭。面对被执行人狡猾的拒执行为,执行干警没有放弃。
“大额”罚单起震慑 拖欠工资终偿还
2021年3月23日,执行法官开出罚款决定书,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对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处以罚款5万元的决定。
功夫不负有心人,该罚款决定最终起到了效果。面对5万元的大额罚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主动代公司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最终将全部款项汇入法院,本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