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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调解”遇上“双休”,司法为民“不打烊”!
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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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行业的经济不断发展,买房、租房行为日趋普遍,随之产生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小法今天要给大家说的就是有关房屋租赁的纠纷。

 

01案情简介

 

2010年7月16日,南京某置业公司与某酒店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付款时间、迟延支付租金对应的滞纳金及违约金等内容。但至今年(即合同租赁期限最后一年)的第二季度开始被告就欠付租金,经多次催要,该酒店仍一直未付,故诉至建邺法院,要求租赁合同解除、酒店将租赁房屋腾空并交还以及支付租金、滞纳金、违约金等。

 

02案件进展


因担心酒店支付能力问题,置业公司申请了保全措施,但保全反馈显示该酒店账户余额远低于所要保全金额,眼看租期即将到期,而开庭时间已排期到明年一月,置业公司的代理人向案件承办人孙卉法官打电话求助,能否现场查封酒店内现有的物品,以防合同到期人去楼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孙卉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酒店的负责人。因为工作日都有庭审,无法到现场,所以孙卉法官利用周六加班的时间,将双方约在涉案房屋现场,以便于查封工作的顺利进行。

 

03调解过程

 

周六一早,孙卉法官带着助理自驾前往现场。置业公司与酒店双方见到法官来了,纷纷向法官倒起了“苦水”。

置业公司称:“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对方今年5月开始欠付房租,我方就应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腾空房屋了,就是考虑到双方已经合作这么长时间了,没想到我们的一次次的忍让,对方依然无动于衷,一直欠租到合同到期都没给,真的太令人寒心了!”

 

而酒店方也很委屈道:“就是考虑到合作那么多年了,我们今天还能到现场来积极配合你们现场清点,不然我们早就卷铺盖跑了。因为疫情原因,酒店入不敷出,现如今账户也给法院查封了,我们真的是回天乏术了,再不济就走破产程序。”


考虑到双方对租金数额及合同到期日均无异议,唯一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酒店方目前的经济状况无力支付这高达200余万的房租,而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仅限于房租,还有大几十万的滞纳金及违约金。孙卉法官在进行现场查勘后,提议双方能否就酒店现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折旧以冲抵部分房租,这样也能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但就冲抵多少房租的问题,双方再一次产生了分歧,孙卉法官决定背靠背进行调解。

 

04调解结果

 

最终,置业公司与酒店在孙卉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一、置业公司与酒店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酒店将租赁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及租赁房屋完整交付置业公司。

二、酒店限期支付置业公司剩余部分租金。

三、酒店向置业公司提供租赁房屋水电、空调线路安装图纸。四、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费、停车费等由酒店与物业公司进行结算。

 

 

整个过程历时三小时,至调解结束已经下午1点,因调解书没法当场制作,所以孙卉法官约双方下午三点至法院签订书面的正式法律文书,一切安排妥当后,这才带着助理在楼下买了盒饭,匆匆地开车回院里。

05当事人感言

 

下午3点,置业公司与酒店双方如期到达法庭孙卉法官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也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置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因为此次纠纷,我们几个高管在会上被批了无数次,只得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又是保全又是查封,等到开庭判决再上诉,真正能把问题解决还指不定拖到什么时候。真的非常感谢孙法官,能牺牲自己的时间,切实为民生企业着想,为百姓办实事!”

 

酒店的负责人也表示:“今天周六,听对方讲法官也要来现场勘验,我都不敢相信,法官如此人性化的办案着实令人佩服。疫情对餐饮业的打击尤为严重,孙法官能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困难,用合理的方式及时止损,妥善解决纠纷,不仅维护了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我们企业额外的支出,真的非常感谢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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