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环境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共同提高环保非诉案件办案质量。1月10日下午,建邺法院刑庭与南京市环境资源局法制支队就环保非诉行执案件相关问题展开面对面沟通座谈。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梅琴代表建邺法院对市生态环境局法制支队李红卫支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刑庭三名法官分别通报了近年来涉环资类刑事案件、非诉行执案件审理总体情况,列举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程序、证据、实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法制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了全市环资行政执法的总体情况,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李红卫支队长表示,将把建邺法院反馈的问题带回认真研究,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的办案培训和考核,强化程序意识,疏导行政与司法衔接中的堵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最后,马梅琴副院长就强化行执衔接,提升执法水平,服务大局发展等,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坚持三个效果统一原则,非诉行执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注重做好护航国家环保事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是加强宣传和专业培训,法院法官应努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院听证,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规范意识。
三是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创新沟通机制,建立良性互动,推动环保非诉行执依法、高效办理,共同践行“青山绿水”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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