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育善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了“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新法有哪些亮点特色?,对幼儿园、家长分别提出哪些要求规范?近日,建邺法院民一庭法官贾惠惠走进南京市鹤鸣幼儿园,为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代表带来一场聚焦“学前儿童权益保护”的专题普法讲座。
贾惠惠首先阐述了《学前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核心定位,强调了其对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关键作用。随后,她从教师依法执教和家长科学育儿两个维度出发,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
在教师层面,贾惠惠着重强调了“严守教育规律、筑牢安全防线、划清从业红线”的重要性,引导教师们深刻理解法律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行为以及儿童安全保障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家长层面,她则聚焦“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依法参与监督、家园共育”等关键内容,帮助家长们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明确自身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讲座紧扣“儿童权益保护”这一核心主题,巧妙衔接了《民法典》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通过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贾惠惠深入阐释了幼儿园对在园儿童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法律对学前儿童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严格保护。
《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法》并非遥不可及的法律条文,而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规范办园行为、保障教师权益、明确各方责任的行动指南。此次普法活动,提升了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引导家长树立了科学育儿观,对最终形成家园社协同育儿的良好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建邺法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以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的未来,守护好祖国的希望。
法律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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