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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普法课堂,点亮金陵少年的法治晴空
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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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建邺法院刑庭副庭长庆莹从南京市金陵中学实验小学副校长李有翔手中接过了一份沉甸甸的聘书,正式成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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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新之始,她以一堂主题为“院校联动 法护少年成长”的法治宣讲课,为四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既生动又深刻的法律知识盛宴。

庆莹法官以“一字一图”为开端,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法”字的演变史和古代法兽“獬豸”的象征意义,以此唤起同学们对法律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她巧妙地抛出“法律是什么”“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哪些法律”“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等一系列问题,激发同学们对法律本质的思考。

在讲述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时,庆莹法官引入了“法律生日”的概念,让同学们对自己在不同年龄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而在心中播下守法与规则的种子。

课堂上,庆莹法官还与同学们围绕“超市搜身事件”“校园伤害事件”“未成年打赏主播事件”和“高空抛物事件”等真实案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她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自甘风险规则”“校园伤害责任认定”和“严禁高空抛物”的相关条款,使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同时,她还发出了倡议,鼓励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共同抵制不良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课程最后,庆莹法官表示,希望法院与学校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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